浙江帝龍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主要從事太陽能電池EVA膠膜的生產銷售。
企業新租用浙江盛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錦南街道上卦畈8(以下簡稱二號廠區)的6966.46平方米閑置廠房進行異地擴建,根據臨安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浙江省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代碼:2103-330112-07-02-500837),企業擬投資人民幣5785萬元,購置EVA膠膜生產線、錐形螺旋混合機等設備,項目建成后預計新增年產1億平方米太陽能電池封裝膠膜的生產能力。
2021年6月,浙江清雨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浙江帝龍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產1億平方米太陽能電池封裝膠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且于2021年8月2日獲得了杭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批(杭臨環評審〔2021〕86號)。
本項目于2022年12月27日進行了排污登記,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6日,登記編號為913301856970879695002W。
本項目為異地擴建項目,本項目實際勞動定員35人。該項目審批生產規模為年產1億平方米太陽能電池封裝膠膜。
浙江帝龍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13日對本項目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和環境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并委托浙江銳翱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排放現狀進行了現場監測。結合現場勘查與監測結果,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文件要求,編制完成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 、廢水
本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蒸發損耗,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項目實行雨污分流。
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管,最終由杭州臨安排水有限公司(臨安污水處理廠二廠)處理后排放。
2 、廢氣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投料工序產生的粉塵,擠出、流延、冷卻成型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為顆粒狀、液態,在生產過程中粉塵產生量極少,主要在投料時產生(攪拌時密閉),投料粉塵無組織排放;生產過程車間保持密閉,在車間頂部設置集氣罩收集廢氣,廢氣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3、 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EVA膠膜生產線、錐形螺旋混合機等設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企業采取以下措施減少噪聲:
①車間生產時盡量關閉門窗,設備采用低噪聲設備;
②對高噪聲設備采取相應的減振、隔聲措施;
③加強對各設備的維修、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4 、固(液)體廢物
本項目主要固廢:廢邊角料、包裝廢料、廢原料桶、廢活性炭、生活垃圾。
(1)廢邊角料、包裝廢料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綜合利用;
(2)廢原料桶、廢活性炭委托杭州立佳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活性炭為新安裝設備,暫未更換,暫無廢活性炭產生);
(3)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