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廢水
本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蒸發損耗,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項目實行雨污分流。
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委托杭州臨安大頭家政服務部拉運至杭州臨安太湖源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外排(目前市政管網已鋪設至廠區門口,企業已在鋪設內部鋪設管道連接至市政管網內,暫未完工,待完工后,生活污水納管經杭州臨安排水有限公司處理后外排)。
2 、廢氣
本項目主要生產廢氣為擠出、烘干、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由于本項目實際未使用PS,故無苯乙烯);PET粒子磨粉、邊角料破碎、粉狀原料計量及投料過程產生的粉塵。
在擠出、烘干、注塑工序上方安裝集氣罩,有機廢氣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1#排氣筒)排放;在計量、投料、磨粉、破碎工序上方安裝集氣罩,廢氣經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2#排氣筒)。
3 、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平行雙螺桿擠出機、真空干燥機組、成品混料機組等設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企業采取以下措施減少噪聲:
①車間生產時盡量關閉門窗,設備采用低噪聲設備;
②對高噪聲設備采取相應的減振、隔聲措施;
③加強對各設備的維修、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④夜間不生產。
4 、固(液)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邊角料、不合格產品、收集粉塵回用于生產,不屬于固廢,主要固廢:廢包裝材料、廢活性炭、生活垃圾。
(1)廢包裝材料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綜合利用;
(2)本項目由于市場原因,前期處于停產狀態,至2022年10月才投入生產,同月購置活性炭吸附裝置及活性炭,因此活性炭運行周期較短(未滿500小時/3個月),因此無廢活性炭產生,待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3)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