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加工、銷售:鋁塑復合帶、銅塑復合帶、鋼塑復合帶,后變更為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原廠址位于臨安區玲瓏街道東山村,企業于2008年做過登記表,并通過環保審批(登記表批復[2008]327號),后改擴建至玲瓏街道夏禹橋,企業于2010年7月編制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遷建項目》,并通過臨安區環保局審批(臨環保[2010]226號),已審批年產1000噸鋁塑復合帶、5噸銅塑復合帶、200噸鋼塑復合帶、2000km射頻電纜、5000只木盤、100噸合金絲的生產能力,于2013年通過臨安區環保局驗收(臨環驗[2013]254號),驗收時射頻電纜、木盤、合金絲均未投產。企業按照要求繳納排污費,并獲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330185410054-054)。
近年來由于市場的蓬勃發展,產品的市場需求急劇增加,對企業的生產工藝及生產設備提出了新的要求。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為了抓住市場機遇,投資1000萬元,利用原有廠房新增生產線(主要為復合帶產品的擴建)。本項目改擴建后規模為年產10000噸鋁塑復合帶、300噸銅塑復合帶、20200噸鋼塑復合帶,木盤、合金絲、射頻電纜今后均不投產。
2017年9月杭州清雨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為該項目編寫了《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11月21日,本項目通過臨安區環境保護局審批,詳見臨環審[2017]208號《關于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函》。
復合、烘干、熱壓過程中會產生非甲烷總烴、醋酸乙酯廢氣,有機廢氣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監測周期內,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車間廢氣處理裝置出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排排放速率、醋酸乙酯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醋酸乙酯排放速率均符合《醋酸乙酯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環評計算值)》要求。
2017年12月22日~12月23日監測周期內,非甲烷總烴去除率為99.8%~99.9%,平均去除率為99.8%,醋酸乙酯去除率為44.4%~58.6%,平均去除率為51.5%。
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測點: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醋酸乙酯排放濃度均符合《醋酸乙酯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環評計算值)》要求。
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冷卻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附近水體;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017年12月22日~12月23日監測周期內,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生廢水總排口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排放要求。
主要噪聲為干復機、分切機、復卷機等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2017年12月22日~12月23日監測周期內,杭州臨安天宏電訊材料有限公司廠界西晝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固體廢棄物主要為邊角料、不合格產品、員工生活垃圾和廢活性炭。邊角料、不合格產品出售給物資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活性炭委托臨安鴻成電訊材料有限公司進行氮氣脫附處理,脫附完成后重復使用。